在自然中学习,向自然学习
文 | 吴美玲 [注1]
阅读这期“见·远:深度生态学”的文章,把我带回到几年前在贵州一个树林里,社区伙伴团队的一次学习经历。那年我们刚完成了机构的五年规划,提出一些今天大家常挂在嘴边,却让机构以外的人听起来莫名其妙的词语,什么“从心出发”啦,“人与自然联结”啦,说起来有点绕口,又由于认知所限,我们总难用三言两语说出所以然来。当时大家想着应该要读点书,在理论里寻求启发,以求理解“尊重大自然”的真义,因此就萌生了学习“深度生态学”的念头。
还记得我们成立了学习小组,如何囫囵吞枣地把阿恩·奈斯的著作和相关文章看了一通,然后又生涩地向同事解释什么是“生态本我”、“以生态为中心”的概念,现场看到的只是同事疑惑的眼神,和头顶上弹出来更多的问号。我常想起一句话:有些事情,若是要解释了才明白,那便是说,即使解释了也不一定会明白(大意是这样,这是村上春树小说《1Q84》里常常出现的一句话)。或许有些事情不是用嘴巴说、用头脑分析便可以,而是需要经历,运用理性以外的感知能力,才能深刻体会个中奥妙。
其后,我们尝试探索不同的学习途径,去认识自己,向大自然学习,总之是透过体验来感知自己与大自然之间的联结。虽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像奈斯那样遇上灵光一闪的剎那,体验那种“物我两忘”、生命融为一体的境界,但在自然中学习,向自然学习,总有一份豁然开朗的得着。
学习途径的选择因人而异,有些人是从认识自己开始的。记得有一次与参加“自我觉察工作坊”的朋友聊天,有人提到,每当静下来与自己相处,就能感觉自然、众生的存在。对了,毕竟人的本质(human nature)就是自然(nature),所以当人能有一刻面对真正的自己时,自然就随之进入我们的心中了。
在《实现本我:存在于世的生态进路》文中,奈斯开首也是在问“我们是谁?”,这个千百年来人类在问的同一个问题。他提出了“生态本我”这个概念,他说:“人的生态我,即是他所连结认同的那个本我。”人一开始就是源于自然,本为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的本我基本上就烙印了大自然的条码,蕴含着我们与更大的生物群落之间的关系。只是人类由于社会制度和科技的发展,渐渐遗忘了自己与大自然根本的联结,因此大部分人失去了这种能力而不自知。对奈斯来说,人的成长和自我实践,就是“本我的扩展和深化”的过程,从新找回我们与其他生命的必然连结,让“小我”变得更加成熟,“在其他生命中看到自己”。
是的,对于“我们是谁?”,我们与万物之间的关系,在这世界上,本来就有多元的见解和诠释,只是,传统的智慧以及各地原住民社群世代以来信守的观念,在现今推崇“科学主义”,奉行“人类中心主义”,以经济增长为单一目标的发展思维下,往往被排拒在边缘而已。
我的良师益友李丽与潘老师的对谈《江山是主人是客》,就生动地叙述了很多贵州侗族和苗族流传下来的歌谣和故事,展示镶嵌在少数民族文化里的生态智慧。里面提到侗族相信人与自然界的飞鸟走兽、花草树木是平等的,燕子老虎和人相互依存,并且立下契约约束彼此的行为。但是由于人的贪婪和无知,没有遵守契约,打破了生态平衡,老虎没有了,人也没有比以前过得好。
潘老师描述的童年往事,他听过的故事歌谣,和大家至今仍然不敢轻易忘记的仪式,让我感受到侗族人如何整全地看待构成生命的每一种关系,在大自然面前他们时刻不忘谦卑。这些故事蕴含很多哲理,正如李丽所说,这就是侗族人对小孩的自然教育,教会小孩很多知识,同时也教他们如何做人。在侗族人的观念里,大自然的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一草一木,与我们同样都是有内在价值的生命,人们是向自然学习(learn from nature),而现代科学则把自然视作物件来研究甚至操控(learn about nature),两者的学习精神全然不一样。
回看奈斯的文章,在论述过“生态本我”是一个“认同”(identification),进而引发同理心的过程后,他提出“本我的扩展和深化”,这对激发人们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至为重要。“我们都需要环境伦理,然而,当人觉得为了表现对自然的爱,而必须放弃或牺牲自身的利益时,最后可能反而违背了生态学的基本原则。反之,人透过小我认同的扩展,也透过真实地爱自己,爱那个更深、更广的大我,将能看到环境保护带给他们的益处。”爱护与我们一体的自然,其实就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奈斯提倡保育生态的观点,不是诉诸责任和基于道德劝说,而是基于本我的扩展去建立连结,从而促成非暴力的实践。这观点构成了“深度生态学”的部分内容,为环境运动和环境教育的发展,打开了另一扇大门。
史蒂芬·哈丁多年来教授深度生态学和整全科学,他在《野狼与山都不会同意》文中重点提出何谓“深度”的三个相互关联的面向:深度经验、深度追问和深度承担。关于深度经验,在教育而言,就是有意识地鼓励经验的出现和培育土壤。例如,除了理性和思辨的能力外,教育同时要重视培养人们情感、直觉和想象的敏锐力,还要有审美观,对美善有所追求。深度追问是从生态的角度去理解我们习以为常的基本假设,例如“人类中心主义”的历史根源,追问我们根本的信念。深度承担则是把我们坚持的信念转化成为生活选择和行动,而这样的行动是建立在整个人格之上的,因此会有巨大的能量和承担精神。
清水老师透过在地实践和不断探索,发展情意自然教育,并且逐渐丰富这个学习体系,在情意之上,加上了修复人觉知的能力。在《全然地和星光在一起》里,清水分享了她受到自然引领的成长经历,生命中与不同人的相遇,又启发了她对生活和教育的思考。多年来游走于中国各地的农村山野、城市乡镇,受不同地方文化的启发,她尝试把原来在香港的自然体验活动带领为主的方式,发展为更生活化、更生命整全成长的体验。她说要“从外在自然的体验,更趋向内在自然生命、灵性觉知上的提升。”这个维度极为重要,“唯有在这个维度中作出改变,当人类个体灵性层次上有所转换,真正持久的、慈爱智慧的力量才能生根发芽,继而推动更深的社会转化。”个人内在生命的成熟与社会转化之间可以是没有区隔的,这是源于我们的自我实现,也就是谋求一个更大的整体的幸福的道理。
感谢《比邻》的同事促成这次专题,让我有机会再次细读有关深度生态学,及相关社会和教育行动实践的文章,使我从新意识过去几年来做可持续生活教育工作一些行动的理念根源。同时我也确认,我们在生活层面上真正爱惜自己的表现,例如在饮食和消费上作出对生态友好的选择,不是一种苦行,而应该是令人身心愉悦的体验。这些行动虽小,背后却是牵系着一个更浩大和更深远的整体。
关于深度生态学
深度生态学是一门生态环境哲学,强调众生都有其生存权利与内在价值,无关乎其对于人类的使用价值;自然世界是各种复杂关系的微妙平衡,所有的生物体都与生态系统中的其他生命存在休戚相关。
1973年,挪威哲学家阿恩·奈斯在其文章《浅与深,长远生态运动:综述》(The Shallow and 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 A Summary)中首次提出“深度生态学”(Deep Ecology)一词。文中批判了将大自然工具化的人类中心主义,以及与之对应的“浅层生态学”(Shallow Ecology),即仅仅为了人类的福祉而保育荒野、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大自然的价值囿于其对人类的使用价值。为此,阿恩·奈斯提出了与之相对的“深度”生态世界观,肯定了众生的基本生存权利及其内在价值。
1984年,阿恩·奈斯与同伴乔治·塞欣斯(George Sessions)共同起草了深度生态学的八项基本原则 [注2] ,并强调这些原则并不是严格死板的教条,而是一些供讨论的纲要,在广义上接纳这些原则的人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优化。舒马赫学院(Schumacher College)于1995年5月开设了一门深度生态学课程,参加者在课程学习过程中重新讨论并归纳了深度生态学的八项基本原则 [注3] ,包括:
一、众生都有内在价值,无关乎其对于人类的使用价值;
二、生命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有益于众生的福祉,也有其固有价值;
三、除非以负责任的方式满足基本需要,否则人类无权减损此丰富性和多样性;
四、人类正过度地影响世界,而且情况正在迅速恶化;
五、人类的生活方式与人口数量是造成这种影响的关键因素;
六、惟有降低这种影响才能让包含文化在内的生命多样性繁盛茁壮;
七、因此,意识形态、政治、经济与科技的基本结构必须改变;
八、赞同上述观点的人都有义务通过和平与民主的方式推动必要的变革。
[注1] 作者是社区伙伴能力建设项目统筹。
[注2] 英文原文请参见 http://www.deepecology.org/platform.htm。
[注3] 英文原文请参见 https://www.schumachercollege.org.uk/learning-resources/what-is-deep-ecology。